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藏品編目

編目是為藏品輸入足以識別藏品的資訊,以便於被網路搜尋或是讓使用者用以認識、理解藏品。這些資訊欄位隨著藏品類型不同也會有所差異,我們建議盡可能使用共同標準,這將有助於與其他資料庫之間的資料交換或整合。而完整的編目工具之基礎,包括「資料結構」、「資料內容」,以及「資料值」的標準。透過這些標準的實施,可以產生良好的描述編目並確保紀錄內容前後的一致性,並且也便於紀錄的共享,以及改善使用者的查詢經驗。在資料結構標準方面,我們建議使用「都柏林核心集」,而在描述標準上,我們則是建議使用「文物編目:描述文化作品及其影像之指南」,資料值的標準則是建議盡可能的使用控制詞彙。

編目標準

都柏林核心集(Dublin Core,簡稱DC)
DC是國際上廣泛通用的後設資料標準,其目的是為了在網路資源日益增加與複雜的情況下,加速網路電子資源的整理與組織,於是共同研討出具有國際共識的元素集,用來描述網路上流通的電子文件,讓不同學科領域或典藏機構間,可以藉著共通的元素集來交換、共享彼此的資訊,並進一步協助資訊檢索,增加精確性。目前DC主要由15個基本元素構成,另外也有一些輔助性的修飾元素欄位。
(參考資料:陳亞寧等編,《都柏林核心集最佳實務指引》,數位典藏與數位學習國家型科技計畫 數位技術研發與整合計畫,2010。)

基本欄位

資源被賦予的名稱。標題是資源的正式名稱。
資源之主題。可使用關鍵字或分類號呈現資源之主題,建議使用控制詞彙。使用涵蓋範圍元素描述資源的空間或時間主題。
對資源的說明。描述可包括摘要、目次,以及解說內容之圖示或文字,但不限於上述列舉。
資源之性質或人文藝術作品類型。建議使用控制詞彙。使用格式元素描述資源之實體或是數位的載體。
衍生出描述資源的相關資源。描述資源可能完全或部份自相關資源衍生而來。建議使用符合正式識別碼系統之字串的方式識別相關資源。
相關資源。建議使用符合正式識別碼系統之字串的方式識別相關資源。
  • 資源之空間或時間屬性的主題、空間應用性,或與資源相關的政治轄區。
  • 空間的屬性主題與應用性可為地名或由地理座標所指 出的位置。
  • 時間的屬性主題可為時期、日期或日期範圍。政治轄區 可為資源應用的行政實體或地理上的地點。
  • 建議使用控制詞彙,如地理名稱索引典。
  • 狀況許可下,優先使用具名地點或時 期而非數字識別碼,如座標或日期範圍。
創造資源之主要負責實體,創作者包括個人、機構或政府部門。
使資源可供使用之實體,出版者包含個人、機構或政府部門。
對創造資源有貢獻之實體,貢獻者包括個人、機構或政府部門。
有關資源的權利資訊,包括資源原有的及被賦予的權利。權利包括與資源相關的各種財產權的聲明,包含智慧財產權。
在資源生命週期中,與事件相關的時間點或時期。日期可用來表述任何的時間資訊。建議使用編碼規範。
資源的檔案格式、實體媒體或維度。維度包含大小與時間長度。建議使用控制詞彙,如網路媒體型式列表。
在一特定脈絡中,資源的明確參照。建議使用符合正式識別碼系統之字串的方式識別資源。
資源的語言。建議使用控制詞彙。

擴充欄位

別名(Alternative):作為資源正式標題的替代標題或別名。本修飾詞可包含標題的縮寫及譯名等。
  • 目次(Table of Contents):資源內容的子單元列表。
  • 摘要(Abstract):資源內容的摘錄。
  • 是…的版本(Is Version Of):描述的資源是關聯資源的一個內容版本、形式版本或改編作品。內容版本的改變意指內容的實質改變,而非格式上的改變。
  • 有版本…(Has Version):關聯資源為描述的資源的一個內容版本、形式版本或改編作品。
  • 被…取代(Is Replaced By):描述的資源是由關聯資源所替代或取代。
  • 取代(Replaces):描述的資源替代或取代關聯資源。
  • 被…需要(Is Required By):描述的資源在實體上或邏輯上被關聯資源所需要。
  • 需要(Requires):描述的資源需要關聯資源來支持其功能、傳遞或內容的連貫性。
  • 是…的一部分(Is Part Of):描述的資源是關聯資源實體或邏輯上的一部份。
  • 有一部分為(Has Part):描述的資源在實體或邏輯上包含了關聯資源。
  • 被…所參照(Is Referenced By):描述的資源是被關聯資源所參照、引用,或以其他方式指出。
  • 參照(References):描述的資源參照、引用,或以其他方式指出關聯資源。
  • 是…的格式(Is Format Of):描述資源的存在晚於關聯資源,兩者知識內容相同,但以不同格式呈現。
  • 有格式為(Has Format):描述資源的存在早於關聯資源,兩者知識內容相同,但以不同格式呈現。
  • 遵照(Conforms To):資源所遵照的既定標準。
  • 空間(Spatial):資源的空間特徵。
  • 時間(Temporal):資源的時間特徵。
  • 取用權(Access Rights):有關誰能取用資源或資源安全狀態的指示資訊。取用權可包含隱私、安全或其他取用及限制規章的相關資訊。
  • 授權條款(License):對資源做後續運用的正式授權文件。建議使用URI識別這類授權條款。授權條款的例子可參考http://creativecommons.org/licenses/。
  • 創作日期(Created):資源的創作日期。
  • 有效日期(Valid):資源的有效日期(通常是一個時間範圍)。
  • 可用日期(Available):資源將變為或已變為可使用的日期(通常是一個時間範圍)。
  • 發行日期(Issued):資源正式發行(例如出版的日期)。
  • 維護日期(Modified):資源變更的日期。
  • 接受日期(Date Accepted):資源被接受的日期。
  • 取得著作權日期(DateCopyrighted):著作權聲明的日期。
  • 提交日期(Date Submitted):資源提交的日期。
  • 高廣度( Extent):資源的大小或時間長度。
  • 媒體( Medium):資源的材質或實體媒介。
書目引用(Bibliographic Citation):代表資源的書目參照。建議包含足夠的書目詳述,以盡可能清楚地識別資源。
文物編目:描述文化作品及其影像之指南(Cataloging Cultural Objects: A Guide to Describing Cultural Works and Their Images,簡稱CCO)
由於網路資源越來越豐富,資源內容也日益複雜,對於內容管理以及將描述資料標準化的需求與日俱增,於是2006年由美國圖書館協會出版了CCO,是文化資產界關於文物內容描述的第一套標準。資料內容標準可以為輸入資料結構中的資料值提供指引,包括術語的選擇以及定義順序、語法和形式。CCO的適用範圍主要是文物,包括建築、油畫、雕刻、版畫、手稿、照片及其他視覺媒體、表演藝術、古蹟遺址、遺物等,以及自然史及科學館藏上。對於致力於描述和記錄藝術品、建築、文物及其影像的社群成員—包括博物館文獻專家、視覺資源管理者、檔案員、圖書館員,或是任何記錄文物及其影像的人員,都是非常有幫助的。此外,CCO的設計雖然並非是針對系統設計,但對於需要瞭解文物資訊之性質和形式的系統設計者來說,也是相當有助益的。
CCO的編排包括三部分,第一部分包含基本編目的指導性原則,像是最基本的描述、作品和影像紀錄、複雜的作品、單件層級(item-level)和集合層級(collection-level)的編目、控制詞彙以及權威控制。第二部分區分為九個章節,每一個章節討論一個或多個後設資料元素,每個元素都有定義,並且包括各種資訊,像是它是否為控制的(controlled)、可重複(repeatable)的或必要的(required)、它的用途以及範例。第三部分討論權威檔,包括建議元素和建立權威檔的規則等。